👀新聞節錄:
某民宅發生火警,照顧2名幼童的媽媽出門辦事,不得已將小孩獨留在家裡面,後續火勢撲滅後,2名分別為2歲、4歲的幼童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宣告不治。
✏️王瀚誼律師:
父母 #獨自留幼兒在家,恐違反 #兒少法第51條,可能被處以最高1萬5千元罰鍰,還需要接受最多50小時的親職教育輔導 ,本案經火場鑑定,若認媽媽有過失,恐會有過失致死的罪嫌。
新聞節錄:
持續追蹤全台超思蛋,巴西洗選蛋問題,鬧得沸沸揚揚,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連續踢爆當吹哨者,日前提到自己遭恐嚇,還請來律師提告,但卻被查出大翻盤,恐嚇信竟然是版主林裕紘找朋友寫的,但這種自己找人恐嚇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該怎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