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

讀者徐先生問:

  最近為了優惠,填了一些資料,辦了一些新公司的會員,沒想到開始很常接到車貸、信貸、典當的推銷電話,我想問,最近政府不是有個資法嗎?那到底可以保護我什麼?不然現在這種會員個資,豈不是都被企業拿去亂用了嗎?

律師的回答:

  根據個資法第5條、第20條規定,不管是公務機關、一般公司企業,皆應基於合法的特定理由,始得蒐集或使用個人資料,並且需得到當事人的同意,才得於不逾越特定目的、且在必要性的範圍內運用個人的資料。

  因此,建議讀者徐先生,若對個資的使用上有任何疑慮時,可向取得您資訊的公司,主張將資訊下架、修改的權利,此外下次在簽屬任何資料,也應仔細了解對方使得資料的用途與目的,避免自己的個資被誤用或非法行銷,以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