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年初關於警察非法刑求的新聞被鬧得沸沸揚揚三名警察認為一位出現在案發現場的少年有犯案嫌疑因此將其帶回警局調查卻使用非法手段對該名少年刑求逼供警察如此行事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呢?會因為他們是警察而有不一樣的處罰嗎?由 #楊芝庭律師 親自為您解說!
/勝訴/本所協助當事人於詐欺案件中,獲得被告起訴之結果,成功保全當事人權益。
早上才在新北地院開庭下午馬上出現在高雄地院還以為是什麼Mission Impossible(你安靜)想看更多律師的日常嗎?留言告訴我們唷!
/勝訴/本所協助當事人於妨害自由案件中,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書接上回上次我們說到羈押並不等於有罪而是當檢方認為被告有滅證、串供或逃亡的可能時就可以向法院聲請羈押那,律師能不能透過辯護讓被告不要被羈押呢?或是有什麼其他的辦法來代替羈押的手段呢?由 #王瀚誼律師 親自為您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