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案件

跨國子女監護權訴訟,擅自帶子女離境出國,可能會影響法院的親權判斷!
JUL
11
910

跨國子女監護權訴訟,擅自帶子女離境出國,可能會影響法院的親權判斷!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跨國子女監護權訴訟,擅自帶子女離境出國,可能會影響法院的親權判斷!」的法律問題,當夫妻間為不同國籍、居住在不同國家,遇到此種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狀況,有沒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免形塑出不友善父母的形象,不僅影響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有可能影響與法院酌定親權的結果。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若曾容任或原諒配偶外遇、或太晚提起訴訟,都可能無法以外遇為由離婚
MAY
6
1692

若曾容任或原諒配偶外遇、或太晚提起訴訟,都可能無法以外遇為由離婚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若曾容任、或原諒配偶外遇、或太晚提起訴訟,都可能無法以外遇為由成功離婚」的法律問題,詳細請看以下討論:

要收養配偶的小孩,需要注意什麼嗎?
DEC
15
1905

要收養配偶的小孩,需要注意什麼嗎?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和大家討論,關於「要收養配偶的小孩,需要注意什麼嗎?」的法律問題,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

可直接點選連結,快速進入問題部分:
一、在什麼樣的狀況下,可以收養他方配偶的子女?
二、法院通常會以什麼樣的標準審酌呢?
三、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呢?


【如何收養配偶的小孩?】
  A男與B女結婚約莫兩年左右,並育有一新生之婚生子女,而A男想收養B女的小孩C(平時多由祖父母照顧),A男取得C的親生父親與B女的同意後,雙方簽定收養契約書,並以為避免C與A男姓氏不同恐衍生之困擾為由,向法院聲請收養。請問法院會如何看待這個案例呢?

當被收養人未盡扶養義務時,收養人得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DEC
8
910

當被收養人未盡扶養義務時,收養人得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當被收養人未盡扶養義務時,收養人得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的法律問題,討論當收養關係已經無法再繼續維持下去時,應該如何處理收養關係的存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說明:

行政院通過修正草案,「贍養費請求門檻」將會放寬!
SEP
27
1390

行政院通過修正草案,「贍養費請求門檻」將會放寬!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行政院在「110年8月5日第3763次院會決議」中,所公布的民法(下同)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裡,有關離婚贍養費請求的修正規定!當中除了修正原有的第1057條,也同時增加第1057-1條至第1057-5條的新草案,並修正第999-1條結婚無效、經撤銷的準用條文,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討論: